惠州市惠阳区设立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奖励500万元。这是惠阳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惠阳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的示范作用,助推中国(惠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而推出的新举措。
近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该局正式公布《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并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和推动各镇(街道)企业申报2021年度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惠阳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
根据上述实施办法,惠阳重点围绕电子商务应用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培育、电子商务载体发展、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进行奖补。
在引进电子商务平台总部方面,惠阳对获得惠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惠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享受落户奖和经营贡献奖。其中,落户奖按企业上年度在惠州纳税市、县区分成部分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营贡献奖按照企业上年度在惠州纳税市、县区分成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30%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对惠阳现有企业开展电商业务、自建自营平台建设成本,或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委托电商服务企业产生的宣传、引流、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一次性给予40%的补助;线上应税交易额达到300万元或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500万元的,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线上应税交易额达到500万元或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的,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在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方面,惠阳对上一会计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电商企业(对新落户企业首个会计年度无增长要求)每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超过5000万元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超过1亿元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每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超过5亿元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每年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超过10亿元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每年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在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惠阳对销售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扶贫帮扶销售惠阳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电商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每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每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此外,奖励的范围还包括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支持举办电子商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入园经营、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出口信保等方面。
惠阳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文件要求,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资金的详细说明,可登录惠阳区人民政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