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村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吸纳就业、扶持创业、脱贫增收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拟在我区扶持创建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到申请单位现场核查场地、品牌建设等情况,根据“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拟认定惠州市绿天使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个单位为惠阳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第一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人社局或区农水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
1.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电话:3373177,地址:惠阳淡水上湖东街24号区人社局四楼406室。
2.区农水局种植业管理股,电话:3821982,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9号。
附件:拟认定惠阳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第一批)公示名单.xlsx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月29日